如遇入境受阻情形并認為執(zhí)法人員存在執(zhí)法不當或歧視性做法,可保存相關證據,當面要求向其上級投訴,或在美方同意情況下與中國總領館聯系,由總領館向美方提出交涉。下面來看一下具體的內容:
根據美國方面2020年5月24日發(fā)布的總統(tǒng)聲明,規(guī)定在入境美國前的14天內,到過下列國家的外國旅客將被禁止入境:
1、巴西
2、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,不包括歐洲以外的海外領土;
3、愛爾蘭共和國;
4、26個申根國家(奧地利、比利時、捷克共和國、丹麥愛沙尼亞、芬蘭、法國、德國、希臘、匈牙利、冰島、意大利、拉脫維亞、列支敦士登、立陶宛、盧森堡、馬耳他、荷蘭、挪威、波蘭、葡萄牙、斯洛伐克、斯洛文尼亞、西班牙、瑞典和瑞士)
5、伊朗伊斯蘭共和國;
6、中華人民共和國,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(qū)除外
其中美國合法永久居民、美國公民和合法永久居民的某些家庭成員,以及總統(tǒng)聲明中列出的其他特例則不在入境限制范圍內。如果你前往美國之前居住在、最近去過、或打算過境或旅游去上述任何國家,我們建議你推遲簽證面談14天。